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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还是社区?

发表于2014-03-19

问题一:现在各种新楼盘、新社区大小不一,买房子时该如何选择社区?

 

专家解答:买房子,看社区。首先社区规模要足够大,太小的社区管理成本也一样,反而容易被物业公司弃管。一般来说,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更有保障。还要提前了解社区未来的规划蓝图,了解楼盘规划设计是否人性化。还要详细了解户型是否实用、南北通透、能不能实现人车分流,以及未来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

问题二: 购房时总是碰到容积率、绿化率、公摊面积比例,这些数据代表了什么?

专家解答: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容积率越低,这个小区生活的舒适度就越高。绿化率是绿化面积与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绿化率越高,社区的人居环境也就越健康。 公摊面积比例是公摊面积与房子总面积之比,高层的公摊面积比例应该在24%~30%之间,既保障了公共区域的人性化, 住户也拥有适度的空间。 小区以容积率小、绿化率高、使用率适中为宜:容积率不高于3.0, 绿化率要大于30%,房子使用率应该在70%~84%之间。

问题三: 现在很多楼盘都有绿化,绿化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这几个数据代表什么?什么样的绿化才能称之为优美的景观

专家解答:绿化,就是楼盘的“绿肺”,而绿化成为优美景观的关键,不在于植被数量的多少,而在于是否融入了精心的设计。绿化最好由专业景观设计公司设计,将小区绿化体系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空间中,做到景观绿化均匀分布、园林合理布局、整体点、线、面结合,构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绿化空间体系。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绿化率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指标,但三者的含意却各不相同。绿化率是规划指标,指的是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绿化覆盖率是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占地面积的百分比,因此,树的影子也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 而绿地率是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但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及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率其实是一个并不规范和准确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地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因此购房者购房时需要问清开发商承诺的绿化到底用的是哪一种方式,特别注意不要把绿化覆盖率与绿化率混淆。

问题四:居住在北方,买房一定要买正朝南,这种想法对不对?

专家解答:朝向跟地形、风向、周边道路走向等都有关系。也不是房屋朝南就最好,朝南主要是可以保持充足的阳光,在冬天阳光也一样能保持照射处,令人温暖,而夏季阳光直射,屋内则受不到强烈日光的照射;其次房屋可以保持良好的通风,保证室内的清新和干燥。一般来说,正南朝向、东南朝向、西南朝向的房子光照都不错,一天之内室内能够接受2小时~3小时的阳光射入时间就已经足够了,如果能够接受一两个小时的日照时间,那么对消除房间内湿气、杀灭细菌、调节室内温度、加速空气流动就会有所帮助。

问题五:小区周边是否有噪声源专家解答:房子所处地段是影响其价格的最重要因素。

如果购买的楼盘离高架桥近,即使高架桥上已经安装了隔音设施,也还是会有噪声存在的。比如有些人睡觉时对声音较为敏感,稍有动静就会惊醒。因此,夜深人静时,高架桥上车辆行驶所产生的噪声,势必会影响到居民的睡眠。如果附近有噪声源,不妨在周边找个地方住一晚上,亲身感受一下噪声对自己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问题六:房子的隔音效果如何

专家解答: 房屋的隔音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居住的舒适程度。试想,假如隔音效果不佳,在屋内说话如同置身于户外, 这将毫无隐私可言,也会让居家氛围大大减弱。住宅隔音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具有表面致密、无孔光滑等特点,如实心砖块(砖混)、钢筋混凝土墙等。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的材料都具有隔音作用,只是好坏而已,一般的隔音材料有实心砖块、钢筋混凝土墙、空心砖块、木板、石膏板、铁板、隔声毡、纤维板等。

问题七:打广告的时候价格都很低,为什么到现场的时候发现最低价非均价,太贵

专家解答: 现在开发商打广告时,为了使价格显得更低,往往按最低起卖价打, 打的往往是层次朝向最差户型的价位。 广告上写着××××元/平方米起,这就是最低起卖价, 平均价位绝对比起卖价高,高出的幅度楼盘各有不同,但至少高出10%~20%左右。 消费者可以先咨询一下价格, 省得到了现场才发现价格太贵了。 最低价位的房子要么是买不到的, 要么是早早就被人挑走了。

问题八:要不要购买停车位

专家解答: 假如有一定经济实力,同时工作进展又比较乐观的话,可以考虑购买停车位的问题。由于私家车数量每年递增,造成了“买车容易停车难”的现象,在这方面,不妨未雨绸缪。

问题九:售房时开发商的承诺如何界定?

回答: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十: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儿女名下,如何界定产权? 回答: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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